茶葉過度包裝又做修正,要求趨嚴

3 月 29 日,經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(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)批準,強制性國家標準 GB 23350-2021《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》第2號修改單正式發(fā)布,并將于 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至此,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專項標準修訂工作正式結束。

中華合作時報·茶周刊全媒體記者了解到,GB23350-2021《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》強制性國家標準于2021年8月10日由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發(fā)布,正式實施日期為2023年9月1日。該強制性國家標準涵蓋31類食品、16類化妝品,包括茶葉、酒類等。

針對月餅和粽子過度包裝問題,2022年5月發(fā)布了GB 23350—2021國家標準的第1號修改單,2022年8月15日實施。GB 23350-2021及第1號修改單自發(fā)布以來,得到社會各方的高度關注,生產經營企業(yè)、行業(yè)協(xié)會、檢測機構、監(jiān)督執(zhí)法單位等相關方積極學標貫標用標,取得了積極成效,社會各方也反饋了標準執(zhí)行中所遇到的問題。

今年3月25日正式發(fā)布的第2號修改單,更加強調包裝的尺寸和厚度、結構(層數(shù))和成本等應當與內裝產品的質量、規(guī)格和價格相適應,盡量減少因過度包裝造成的浪費和廢棄物的產生。根據修改單發(fā)布的內容,茶葉方面主要涉及以下幾點變化。

01

明確修改單實施日期

值得注意的是,第2號修改單表A.1中增加的表中的段和修改的腳注b、h、i、k、l、m和n的相應內容發(fā)布即實施,也就是2024年3月25日。其他新增和修改內容實施日期為2025年3月1日。實施日期前生產的符合GB 23350—2021的商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上市且在保質期內的或免除標識保質期的商品可繼續(xù)銷售。

02

包裝成本由原20%降至15%

在包裝成本方面,銷售價格在200元以上的茶葉,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,所有包裝的成本在產品銷售價格中所占比例應控制在15%以內,其他生產組織應將成本控制在 20% 以內;此外,茶葉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。

03

包裝層數(shù)更少

在包裝層數(shù)方面,由現(xiàn)行標準要求的“不得超過四層”進一步嚴格至“不超過三層”。

04

空隙率k值更詳盡

“商品類別”的“茶葉及相關制品”細分為“緊壓茶”“散茶和茶葉相關制品”,并規(guī)定k值分別為9.0、13.0。刪除“茶葉及相關制品注g”,增加“散茶和茶葉及相關制品”。

修改單明確:太平猴魁、六安瓜片、安吉白茶、武夷巖茶、云南大葉種茶、單叢茶、毛峰、白毫銀針、白牡丹、壽(貢)眉、陳皮 k 值取 20,葉類和花類代用茶 k 值取 60。此項條款內容發(fā)布即實施。

05

商品包裝質量更加明確

為引導茶葉包裝輕量化綠色化發(fā)展,明確茶葉、茶制品、調味茶的商品包裝質量應不大于內裝物質量的 8 倍。

以下為2號修改單原文:

出品:中華合作時報·茶周刊全媒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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